上海物流裁定需重新啟動對賴昌星遣返中國的風險評估報告
發(fā)布于:2012/4/7 來源:xfzh.net.cn 點擊次數(shù):加拿大聯(lián)邦法庭接受了賴昌星提出的難民身份上訴案,但到2005年,上海物流賴昌星的難民申請多次遭拒。
2006年5月18日
加決定啟動遣返
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宣布,移民部完成對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,決定啟動遣返程序。賴昌星隨后提出延緩遣返上訴。
2007年4月5日
此前遣返令無效
加拿大聯(lián)邦法院對賴昌星案作出判決,宣布此前移民部對其全家發(fā)出的遣返令無效。上海物流裁定需重新啟動對賴昌星遣返中國的風險評估報告,以重新裁決是否應遣返賴昌星。
2009年1月22日
允許賴在加工作
加拿大移民部批準賴昌星的工作申請,允許其在加拿大工作。
2011年7月21日
加拿大決定遣返
上海物流加拿大聯(lián)邦法院駁回賴昌星暫緩執(zhí)行遣返令的申請,決定遣返賴昌星。
2011年7月23日
賴回國即被逮捕